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考)经济管理类及理工科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考)非经济管理类及非理工科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管理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4,6学分)课程。
3.毕业论文的题目,由主考院校公布,应考者可任选一题撰写。应考者也可自选论题,但须经主考院校同意。论文须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制方法。毕业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