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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30:15     共 2154 浏览

申报条件是什么?

北京自考学位申报条件

⑴ 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主考学校组织的答辩且成绩为优或良。未达到优或良的,可申报补做,直至论文成绩达到优或良。毕业后不允许再补做论文。

⑶ 课程成绩符合

① 主考专业,所有课程成绩达到65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除外);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可重新参加考试,但毕业后重考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学位申报期限;

② 其他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成绩达到及格要求即可。

⑷ 外语符合

① 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外语课程的考试,或外语课程的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规定》;

② 主考专业,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外语课程,可以申报学位;用外语等级证书(CET、PETS等)免考外语课程,不得申报学位。

⑸ 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位申报期限。

学位申报时间和安排 何时领取学位证

学位申报分为上、下半年2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一般为3月17日—23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一般为9月17日—23日,以届时发布的通知为准。各专业因主考学校要求,安排又不尽相同。

学位证一般自申报半年后领取。

领取方式有所不同,如一部分学校由学校自行发放,其他主考学校主考专业的学位证由考试院自考办代为发放。发放方式在申报学位凭单上有明确提示,请考生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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