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让我们来看看通知中有哪些要求吧,本文由
各有关主考学校、助学单位,各区招生考试中心、天铁集团教委:
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公布实施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并于6月发布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司法部公告第181号)。其中,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明确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同时明确,“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为此,请各相关主考校、助学单位及各考试管理部门,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实施后,做好对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新报考考生的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服务。
第一、报名条件:需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人,报考专科的,学历不限,无论小学初中是否毕业均可报名;报考本科的,在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必须拿到专科文凭。
第二,最好根据专业来选择大学。专业的选择直接决定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和复习备考计划的制定。而且在一个省内,自考的专业和主考院校是一一对应的,在选择了意向专业的同时就基本确定了主考院校。比如在河南省,主考软件工程本科段的是郑州大学,主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段的是河南科技大学。考生在报考前,务必需要了解各地区主考院校和专业设置。
第三、自考跟学校的联系不密切,主考院校只负责考生的实践课考试和论文。自考本科阶段一般20科左右,实践课四五门,所以有十五门左右的课程都需要参加省教委统一组织的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要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专业介绍、课程设置及考试科目安排,在此基础上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个院校专业最适合自己。
第四、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主考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第五、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比如报考医学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