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非证书课程)”的考生可由个人直接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
3、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须到所在的助学单位进行集体报考。
4. 报考“中英合作开考专业”(证书课程)的具体方式,请考生参照本《简章》中的“第十款”。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报考自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待考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