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课程免考规定
1、报考同—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
2、报考高—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
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
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二)非学历证书免考
这—类主要是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等。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O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
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
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课程的成绩。
5、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成绩不低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