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2月中旬,例如2023年申请考籍转出的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1.进行网上确认。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考籍数据交换。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转考平台”进行考籍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