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
自考考试题目并不一定是全国统一的。考试的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两类,一类是全国考委组织命题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为统考课程;另一类是由省考委组织命题并在本省范围内使用的,是为省考课程。无论统考课程还是省考课程,都属于国家考试。虽然自考是国家考试,并不代表所有课程都是全国统一命题。
自考大部分省份每年有两次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个别地区每年组织3~4次,例如广东自考每年有3次考试机会,分别为1月、4月、10月江苏自考每年4次,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