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自考考生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
办理成人自考转专业的考生需要注意,之前考过了并且合格的课程成绩,如果换后的专业没有该课程,那么之前考过的课程则为无效成绩;但是,如果考过的课程与转后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且代码相同,则转后仍旧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