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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45:51     共 2153 浏览

自考考生获取合格成绩后,被根据流程记录在考生考籍当中。如未重考取得更高成绩一般不再变更,直到考生毕业。

一、合格成绩保留期限

合格成绩试卷原则上应保留至毕业。凡建立和健全了考务考籍计算机管理的省,经全国考委批准同意后,可缩短保留期限销毁部分合格试卷。不合格试卷,除少量保留以备研究外,其余的由省考委集中封存,一般保存三个月后销毁。认定学历和验收考试的试卷在全部考试工作结束后半年,即可销毁。

二、考籍管理

考籍管理工作由省考委统一负责。考籍档案需专人负责,建立保管制度,档案可由省考委集中保管,也可委托地(市)自学考试机构保管。

自考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登录各地教育考试院报名网址。

2.到教育考试院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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