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的原则是宽进严出,自考本科学历考试相对严格,考试难度不低。
通过自考本科学历的考生都是真材实料地学习,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非常充实。
在就业方面,具有自考本科学历的自考生能力并不比统招生差。自考本科学历的学生大多边工作边学习,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自由选择自考专业,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了统招生。
而且自考本科院校基本都是国家重点大学,教学质量和资源都很优越,有助于掌握自考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所以自考本科学历含金量很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