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科目根据专业不同,考试科目和数量也是不同。一般考试科目有12-16门,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课,考试内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高等数学等等。
1、公共课。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
2、专业课。一般在8~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根据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
3、选修课。一般有3至5门,换考课程主要是针对英语基础比较弱,通过自学学习并通过考试难度大的学生。此类学生可以多考3-5门其他课程,来代替《英语二》的学分,以满足符合报考学校本科毕业需要修满的学分。
4、实践课。有的课程开设了实践课程,需根据主考院校的安排进行实践课程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