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可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证书课程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在籍考生基本情况信息不完整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