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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54:02     共 2153 浏览

【导读】外省自考生如需将考籍转入浙江省继续自考需要符合

浙江省自考考籍转入条件和考籍转考手续

一、考籍转入条件

1、由外省转入我省时,须在我省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我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2、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5、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6、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注:省际转考分由我省转出考籍及由外省转入考籍两类。转考手续由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直接负责并实施,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

二、考籍转考手续

(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

(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

(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5月,下半年8月—11月(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2、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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