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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54:04     共 2153 浏览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电话:0571-88908550/0571-88908530

自考考场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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