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浙江自考哪些情况会受到停考处理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2、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
3、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考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