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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54:56     共 2154 浏览

问:浙江自考哪些行为会被停考处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2、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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