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浙江自考怎么申请免考
1、网上提交浙江自考课程免考申请。
方式一: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点击“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
方式二: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选择“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请登记”栏目。
方式三:进入《浙江自考报名入口》,跳转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选择“我的申请-免考申请”。
具体的免考申请表填写细节,请参考《浙江省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
2、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提交材料与当地自考机构受理毕业登记申请同步进行。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
(1)《申请免考登记表》。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确认。
省教育考试院对各设区市上报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各地上报的免考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