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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55:48     共 2153 浏览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浙江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浙江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浙江自考转出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时办理各事项,逾期不办理;

2、考生须先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核对个人信息、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信息须先进行更正,然后再申请办理省际转考(转出)。

3、考生须先了解转入省有关转考(转入)的规定、办事流程,避免由于不符规定要求而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考生在填写转入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信息时,务必确保正确无误;上传的照片须是近照、标准证件照;否则可能会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4、考生填报的邮箱须准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转出)介绍信》发至该邮箱,考生可按需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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