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浙江自考申请转出有什么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只要考生未违反上述规定,就可以视情况在每年2月、8月下旬提交转出申请,上半年浙江自考转出申请时间为2月21-28日。
考生可以查看《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