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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58:13     共 2155 浏览

各省每年都会提前通知办理自考转考的具体时间以及要求,考生要及时关注考试院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办理自考省内转考。

一、专业转考

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再用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

二、地域转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浙江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能毕业。

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查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考生在违纪停考期间一律不给办理。在我省受停考处理期间,由外省转入的成绩不给承认。凡不经审查,不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给合档。

浙江自考转考条件:

1、考生本人需要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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