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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58:39     共 2153 浏览

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机构、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将自学考试制度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所以说,自学考试的学历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文凭很正规。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如何

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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