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如果科目没通过是不会有成绩记录的。
外省转入湖北省并在湖北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湖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办理转考的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持转出地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区招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审核通过,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申请转外省的考生若存在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湖北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湖北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4、省内转考考生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不再使用。
5、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湖北省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