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3、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
5、自考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