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专业报考时,以前已经考过并合格的成绩,如与换后专业课程不同,则不会计算进新专业成绩里。
举例:原专业为园林,考生已考过课程“园林生态学”并合格,换后专 业为交通土建,交通土建课程中无“园林生态学”课程,那么该考生换专业后,“园林生态学”所修得的学分无法计算到交通土建专业中。
2、换专业报考,如果考过的课程与换后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且代码相同,则换后仍旧视为有效,无需再考。
举例:公共课“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几门课程在大多数专业中都需要考到,这类课程在换专业后成绩依然有效,即无需考生再考。
专科学历免考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学语文”。
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专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和“高等数学”。
本科学历免考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日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高等数学”、“物理”。
同专业免考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如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高等数学”、“高等数学”等课程;英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英语”等课程;日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日语”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课程等等。
在校生、肄业生免考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在校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的考试,凭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且专业层次和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公共基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