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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8:05:16     共 2153 浏览

如果自考报考的专业调整了专业计划,新专业计划中出现了旧专业计划中没有的课程,那么应按照新专业计划实行。

一般自考调整专业计划上半年发布的新专业计划下一年度启用;下半年发布的新专业计划延后一年启用,新专业计划启用后,旧专业计划不再执行,考生应报考新专业计划的课程。

老生已考过的旧专业计划的课程,在新专业计划中没有的,按照课程同类型实行学分顶替:

1、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公共课的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学分;

2、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专业课的先按课程学分顶替选考课学分,顶替后仍有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课,可按课程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专业核心课的学分,顶替后继续报考新专业计划的课程,达到毕业标准办理毕业证书;

3、已取得了原专业计划中毕业考核合格成绩的不再参加调整专业计划后的毕业考核。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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