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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45:54     共 2153 浏览

自考报名没有名额限制,自考专业也没有名额限制。

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简称,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其中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由此可知,自学考试按照考生所选的自考专业的考试计划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无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

如果自考生通过了一门课程的考试,自考生就会获得该课程的合格证书,并按照规定计算学分;如果不及格,自考生还可以参加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即重考,重考次数不限。

完成自考生所选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就可以申请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因此自考报名没有名额限制,自考专业也没有名额限制。

自考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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