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2018年1月10日至30日,3月1日至10日
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各地、州、市现场确认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一)可以获得两个毕业证书,一个现在就读学校签发的毕业证书,另一个是由主考学校、省考委签发的毕业证书。
(二)相关课程免考问题:办理时须凭学籍成绩表和毕业证书,在当地自考办填写免考申请表才能免考。申请免考课程遵循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专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名称相同的加考课。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本科的,可以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名称相同的课程。
在校学习期间,考生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自考规定免考课程。
(4) 免考课程数不超过本专业课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校学习期间,考生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自考规定免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