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本科想要免考部分科目也是需要进行申请的,下面就跟着
1、统招考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如果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