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自考转考”是指:已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其中考生要把自考转考和自考转专业进行区分,自考转考只是因为考生所在地点发生变动,所报考的院校专业并没有发生改变。
泉州自考转入要求
凡考籍转入本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
转入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考生自办理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原则上3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