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大专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考,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时可以申请免考。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考大专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考大专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考大专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