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考一年可考三次,考试时间一般在1月、4月、10月,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上午或下午,方便了在职考生考试,考生无需请假考试。
深圳自考一次可以考4个科目,其考试科目是根据报考科目确定的,但考生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专业考试科目都会出现在报考科目中,具体的考试科目将取决于每个考试科目的排列。
自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自考考试科目一般10门以上20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