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考试计划,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入浙江省自学考试信息网,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毕业申报”即可。
初审: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如无补录成绩、信息变更等情况,毕业系统自动视为初审通过,打印申报凭单即可。如有补录成绩、信息变更等情况,考生按照毕业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审核。经确认个人基本信息、成绩信息均准确无误,且满足毕业条件,区自考办予以初审通过。
复审: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一般在次月中旬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是否复审通过,通过后即可领取毕业证书。
浙江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