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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57:32     共 2155 浏览

浙江自考毕业生可以向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就业手续和人事关系,具体步骤:毕业生向中心提出人事daili申请;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开具接收函;学校审核其取得毕业资格后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开至中心;毕业生携《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黑白照片到中心签订《人事daili合同》,办理户档挂靠手续。

浙江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续教育形式的一种,含金量仅次于统考,同时难度也比较大。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浙江自考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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