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浙江自考申请转出有哪些限制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若考生符合转出条件,则可以按要求办理转出申请手续。上半年浙江自考转出申请时间预计将安排在2月下旬,具体申请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