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毕业证丢了是不能补办原件的,但是可以补毕业证明书代替。根据教育局的规定:毕业结业肄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也就是说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在省辖市及以上级别党政机关报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
2、遗失声明刊登后,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信
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特别注意:因为我们的毕业证明书也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是不能进行第二次补办的,大家千万要记得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