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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课     时间:2025/9/9 17:30:02     共 2153 浏览

办理自考本科江苏南京学籍转出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考籍转出办理要求如下: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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