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没有区域限制,考生可以异地跨省报考。考生在跨省报考自考时先需要将考生考籍档案转入报考自考的省份,考生需要按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考生需要将材料经过开放办、市考办以及省考办的审核,考生之后可以在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电子转考为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
考籍档案为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
浙江自考报名条件:
1、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自学考试。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3、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相应条件。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4、已经宣布停考的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在籍考生可按规定继续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