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考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实践考核包括论文答辩和实践操作两种。
1、全国统一命题是全国自考和所属的命题中心组织命题;考的知识比较笼统,相对来说比较这种题型会相对来说比较难。一般会是最后的大题题型。
2、区域协作命题,这种命题方式是由各个省市联合起来命题,就会更贴近考生各个省市的考试大纲,比全国统一命题稍微简单一些,不过由于各个区域和省市的命题特色有所不同,有些题型可能会是考生平时没有接触过的题型。
这种题型大多是多选题和填空题,有难有易;每个题型都比较新颖。
3、省命题这种是各省市和自治区自己组织命题,相对来说考试的题型会比较简单,也更接近考生平时接触到的题型;这种题型也是考生的得分题。通常是选择题和名词解释居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