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计划(或叫“专业计划”)由全国考委或省级考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公布实施。专业考试计划主要从
其内容结构贯穿了自学考试的整个过程,是指导个人自学、组织社会助学和实施国家考试的依据,因此它不仅是考试部门和助学单位所必备的,也是每位应考者所必须了解的。考生可以到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栏目查阅相关专业考试计中“课程设置和学分”的内容。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