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本科学生由于专业不合适,也会通过浙江自考的方式来进行学习。但是很多全日制本科学生想着自己在学校学过的课程,是不是可以不用再考一遍。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可在取得所学自考专业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于每年3月、9月向当地自考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承认相应课程学分。
除上述规定外,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自考辅修第二专业,取得全日制高校毕业文凭后,办理自考毕业手续时向当地自考机构提出申请,其本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合格成绩,经批准在自考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中承认课程名称相同、学分要求相当的课程学分,但承认的学分不超过自考专业计划规定总学分的50%。
具体办法按照《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执行。你在浙江工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计划内的课程合格成绩,经批准承认在自考中课程名称相同、学分要求相当的课程学分,但承认的学分不超过自考法律专业计划规定总学分的50%。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或专科专业,可免考本、专科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或《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高等数学》或《高等数学》;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或《英语》等。